1.为保障委托人利益,化解律师事务所经营风险,本所实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2.本所律师已全部加入山东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3.本所承办律师由于过失、违反律师法或委托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