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戈律师,一九九八年执业至今,三级律师,山东中捷律师事务所始创合作人,主任,滨州市法学会会员、常务理事。
作为律师,对依法治国的战略有着更加深刻的理解,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张戈律师全身心地投入到捍卫法律尊严的工作中去。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与党中央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一致。由于有了坚定的政治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经受住了考验。特别是一九九八年创办中捷律师事务所以来,他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工作中,他时刻以一个法律工作者所应有职业道德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对待每一起法律事务。在办案中,勤勉敬业不仅成为张戈律师的执业要求,也成了他一贯的工作状态。他经常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始终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在办案中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没有违法乱纪行为。无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利益,或接受当事人财物的行为。特别是在代理重大案件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时,及时向事务所和主管部门报告,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原则,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
在加强思想修养的同时,张戈律师更注重业务素养的培养。从业以来,他一直不断地在学习,充实自己,并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经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自己的办案风格,那就是专业、干练、高效。张戈律师的这种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风范,受到了当事人和法律界同仁的广泛赞誉,同时也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肯定。他自觉接受司法行政、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认真遵守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协议、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律师执业规范。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除了完成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外,他还参加省律师协会举办的专业培训,2009年度,参加了律师与构建合谐社会和物权法的学习培训。他还认真研究律师所的管理工作,为事务所加强和改善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从业十年来,张戈律师主要从事金融、房地产、投融资、公司事务等专项法律业务及民商案件的诉讼、仲裁代理。共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非诉法律事务400余起,未出现任何错办、被投诉的现象,还先后为2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为了不断提高和检验自己的法律水平,他每年都利用各种场合开办法制讲座。2009年度更是达到十几堂次。为此,他牺牲了很多个人的休息时间,整理了十余堂精品法制课程,制作成电子课件,利用企业员工特别是特定业务人员集中培训的时间,向企业宣讲法律常识,他的法律讲座办到了市工商联的中小企业学习班,办到了滨州学院的大学讲堂,办到了银行、企业和各种培训课堂。
“开展业务要与时俱进”,通过加强对现实经济社会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张戈律师以法律武器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近年来,为搞好招商引资和开发区建设,出现了不少企业盲目上项目,非法开发利用土地的苗头,由于对国家法律法规不了解,往往蒙受不应有的损失。某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某商贸城项目是滨州市的重点项目,但由于开发商对相关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使得项目在各个方面都不同程度遇到阻力,作为该项目的法律顾问他针对该项目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土地、拆迁、销售、物业管理等诸多环节的棘手问题,及时提出了法律顾问对于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张戈律师还时刻牢记作为律师所应担负的社会义务,认真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法律义务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关工委“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任务后,张戈律师就把这项工作真正当作一项光荣的政法任务去完成,多次抽出时间去和联系的学校沟通,预先了解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需求,精心组织设计活动,组织讲课材料,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任务,同时也得到了学校领导、老师和同学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