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山东中捷律师事务所负责起草的《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送审稿)圆满通过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管理、物业服务等越来越影响着市民的生产和生活,影响着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长期以来,我市在物业管理立法方面一直处于空白状态,亟需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2017年,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纳入立法计划,并确定由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具体负责。鉴于物业管理牵扯到个人、部门、企业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滨州市住建局决定委托山东中捷律师事务所具体起草《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2017年9月18日山东中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深深感到这既是荣誉又是挑战。这是我市第一部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意义重大,条例的制订又牵扯到各方面的利益和纷争,责任重大,只有做好,绝不能半途而废、决不能辜负市人大、市住建局的期望。要为滨州律师的形象增砖添瓦,为滨州的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山东中捷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所主任张戈为组长、田启梁、李方胜、郭如雪、孙学梅的起草小组,立即开展起草工作。一年以来,各位律师放弃休息时间、抛开手头代理案件,加班加点,专心专力,先后到滨州市十几个小区、社区、办事处进行调研、查找问题;搜寻外省市已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研究当前物业管理最新立法动态;到西安、太原、青岛、日照、淄博、临沂、济宁等地实地考察,汲取外地经验;数次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供暖、供气、供水、供热等专营单位座谈会,听取意见;多次召开物业管理相关部门会议,加强物业行政管理。2018年5月份形成《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之后又在网络、滨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经过几十次易稿、500多个日日夜夜,2018年11月终于形成《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2018年11月26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专家评审会,各位专家认为: “《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针对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引导性;注重立法调研、注重借鉴外地经验与滨州实际相结合,具有合法性、可操作性;坚持轻重缓急、坚持新制度设计的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具有全面性、超前性”。一致表决通过评审。
虽然我们参与起草《滨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律师在起草过程中不得不舍弃了大量的法律代理案件,在经济上“划不来”,但是我们却无比的欣慰,因为我们觉得我们是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力量来为滨州市的依法治市做出贡献、为滨州市民的安居乐业尽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