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捷动态 »中捷资讯

中捷资讯

专业引领,法治护航:本所田启梁主任受邀为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企业深入解读新公司法

作者:中捷通讯 最后编辑:2024/08/01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71日起正式实施,受滨州市商务局的邀请,山东中捷律师事务所田启梁律师参加了该局为各县区开发区企业开展的“法律专家进园区”活动。

 725日,第一期“法律专家进园区”讲座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会议中心举行,来自开发区各行业的50多名企业代表怀着对法律知识的渴望与期待齐聚一堂,田启梁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生动的案例分析,为参会企业带来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新公司法盛宴。

讲座伊始,田启梁律师从新公司法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注册资金限期实缴、注册资金加速到期、资本充实、董监高违规担责、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详解解读,并对根据当前经济形势联系企业实际,结合案例,提出了针对性的应对建议,随后,田启梁律师又结合新公司法的规定,提出企业“讨债”11类新招,为当前企业要账难提供了法律渠道。

该次讲座,得到了滨州市商务局和北海经济开发区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认可,各参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新公司法施行对企业的影响将是革命性的,稍有不慎,公司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董监高将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会后一定要加强新公司法的学习,对照新公司的规定,找到公司现存问题,制订切实整改措施,减少或者避免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

山东中捷律师事务所的公司与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团队,将在其后陆续推出以下新公司法课件:

  1. 《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应对措施》
  2. 《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减资的步骤及风险应对》
  3. 《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股东、董监高的履职风险及如何免责》
  4. 《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税收风险及应对措施》
  5. 《新公司法施行后,债权人向公司追债11类“新招”》
  6. 《新公司法施行后,债权出资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7. 《新公司法施行后,债权转让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8. 《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章程的制订与风险点》
  9.